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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23章 给资本上枷锁(1 / 2)

云逍喝了一口茶,发现茶水已经寡淡,随即将茶杯放下,点了一支‘逍遥牌’香烟。

王承恩赶忙吩咐随行的小太监,给云逍将茶水续上。

“陛下所虑,正是根本。”

云逍吐了一口烟,再次开口。

“‘资本’这头洪水猛兽,天性贪婪,无孔不入。一旦脱缰,便是亡国灭种的祸根!”

“要防止其在国内滋生祸乱,我们需要用缰绳,将其牢牢束缚住。”

“请国师明示!”孙传庭急切道,身为实干派,他太需要一套可操作的方略。

“自古名不正则言不顺,言不顺则事不成。对付资本,首先要掌控大义名分,掌其舆论喉舌。”

“我们要告诉天下人,经商逐利,可以,但必须将利,置于‘义’之下。”

何为‘义’?

也就是之前刘宗周撰写的《明伦百行德矩》中的商德。

于国,是完税纳粮、创造就业、巩固海疆。

于民,是提供货殖,便利民生,安定地方。

符合此‘义’的利,朝廷鼓励,赐你‘义商’牌匾,准你穿戴殊荣,见官不跪。

背离此‘义’,囤积居奇、盘剥小民、勾结官吏者,即为‘奸商’,要列入‘奸商录’,公示天下,人人唾弃!

云逍接着说道:“朝廷要主导教化,编纂《商政要略》,让商人知道什么能做,什么不能想。”

“更要掌控舆情,我们的《大明日报》,要颂扬义举,揭露奸恶。”

“要让‘义利之辨’深入人心,让资本从诞生之日起,就知道头顶悬着‘道义’的利剑。”

这是道德层面的约束。

当然了,对于贪婪的资本而言,光是道德约束,显然是远远不够。

并且容易出伪君子、假善人。

云逍又列出了具体的约束措施。

在后世,华.夏在这一点上,虽然曾经走上了另一个极端。

但最终还是拨乱反正,将资本牢牢束缚在可控范围内的同时,同时也没有抑制工商发展。

因此云逍可以信手拈来。

“在律法层面,给商贾划定三条红线!”

“其一,不可干政!”

“商人不得结党,不得干预科举,不得官商勾结,不得涉足朝政。”

崇祯听到这里,不由得想到登基之初,所谓的‘众正盈朝’的局面。

正是代表商贾、士绅利益的官员,完全控制了朝堂。

若不是遇见叔父,即使没有建奴、李自成,大明一样难逃亡国命运。

“其二,商贾不可掌兵!”

“不得私养武装,不得造枪炮,不得控港口,不得插手军资。”

“其三,商贾不可垄断民生!”

“关系朝廷经济命脉以及民生的行当,绝不可由私商独掌。”

接着云逍列举了许多行业。

首先就是铸币与金融。

货币、大额信贷,必须由官方银行掌控。

民间钱庄,只许在本地做些小额存贷,严禁串联,严禁高利。

这一点,大明以前做的不能说是一无是处吧,也能说是一塌糊涂。

主要原因就是老朱搞的‘宝钞’,彻底毁掉了大明的国家信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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